1.伙食费备案申请伙食费备案

2.房屋押金不退找哪投诉

3.北京: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时,可取价格干预措施

4.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5.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交多少税

伙食费备案申请伙食费备案

押金登记_申请押金价格备案

2021年江苏省苏州市初中学生伙食费收费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对学生在校用餐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体供餐的公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3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所有为在校学生提供集体餐的中小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学生伙食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同时,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就餐服务时收取的费用,中小学校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中小学校伙食费标准由学校按照体现公益性、保本经营的原则,根据实际成本和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标准、数量、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中小学校制定或调整伙食费的具体标准应当提前向所在地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原则上应由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食堂。其他学校提倡由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食堂。

第六条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对中小学伙食费实行管理,独立核算,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台帐,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每月结算,并公示收支情况。

第七条学校食堂伙食费成本由主辅原材料费用、水电费、燃料费、食堂员工人员费用(不包括财政支付人员)和非财政投入的低值易耗品构成。

学校食堂使用的水、电、气要单独计量,分表计费,不得将非学校食堂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在食堂伙食费成本中列支。食堂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添置,应在学校财务预算中安排列支,不得计入食堂伙食费成本费用。

教师餐与学生餐同质同量的应当同价,学校不得将教职员工伙食补贴、学校招待费等计入学校食堂伙食费成本费用,不得用食堂结余款以奖金、或各种津贴、补贴等名义发放给教职员工。

第八条学校食堂的收支应按月结算并公示。收支差距较大的,要及时调整伙食价格或品种,确保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盈余在3%以内的,可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用于改善学生伙食;盈余超过3%的,应当全额退还学生。

第九条中小学校应加强承包经营或供餐单位配送形式为学生提供用餐服务的管理。

由餐饮单位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承包资质,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包者,并签订承包合同。食堂承包者应本着保本微利原则合理制定伙食费标准,所获利润不得高于合同约定的利润。在承包期间,学校应零租金租赁供餐所需用房,不得变相向食堂承包者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不具备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餐饮单位负责学生集体餐的配送供应。供餐单位所得利润不得高于供餐合同约定的利润。学校不得要求供餐单位为教师提供免费餐或低于学生餐价格的教师餐,教师餐与学生餐同质同量的应同价。

第十条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以学期为调价周期,学期中途不得提高伙食费标准。学校如需对学生伙食费标准进行调整,应事先召开由学生、家长等方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校公示调价方案。

第十一条学生就餐应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在校用餐。预收伙食费的,应按月收取并据实结算公布。如发生停餐等需要退费的情况,按就餐次数计费,扣除实际就餐天数后向学生退还费用。用充值卡消费的,所使用的充值卡在首次办卡时不得向学生收取工本费、押金等任何费用。对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办充值卡的可按成本收取材料费。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应结清费用,退还充值卡余额。

第十二条各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困难学生伙食费补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伙食费减免或生活困难补助。

第十三条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学校行政直接经营管理的学生食堂应在醒目位置公示购主要原材料价格、供应菜肴价格、规格标准等内容;承包经营的,学校应公示食堂承包经营合同;学生集体餐由供餐单位配送供应的,学校应公示供餐合同,注明供餐标准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学校应当将上述相关内容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伙食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要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监督食堂承包(或供餐配送)招标,定期对学生用餐质量和供餐服务水平进行检查、考评,并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改善学生用餐条件,加强学生伙食费管理。

第十五条各级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伙食费标准制定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执行本暂行办法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教育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各市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办法。

第十七条幼儿园伙食费参照本暂行办法管理。

房屋押金不退找哪投诉

房屋押金不退找哪投诉,具体如下:

1、到房屋租赁办公室,前提是房东的房源要在房屋租赁处备案;

2、双方协商解决,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3、找街道办帮忙解决,如果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房东执意不退还押金的话,可以请街道办帮忙;

4、找物业解决,一般物业会帮忙打电话联系房东,调解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避免租房押金纠纷

1、租房合同要写清细节;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

3、房屋设施无损坏,押金应全额退款。

北京: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时,可取价格干预措施

8月11日,澎湃新闻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已于7月4日发布。

其中提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者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北京市人民可以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院备案。

北京市人民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住房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北京市倡导租赁当事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条例》提出押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租金,遵循“押一付三”原则。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具体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相关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哄抬租金、捆绑消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

此外,若金融机构向承租人发放租金的,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划入承租人账户。额度不得高于住房租赁合同金额,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的频率应当与承租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匹配。

出租人不得向未提供明材料的人出租住房;依法履行租赁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管理责任,与承租人约定定期检查租赁住房的使用情况发现承租人涉嫌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以及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方式,或者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强迫承租人变更、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住房。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明材料、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有权知悉住房装修情况,并实地查看住房。出租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查看住房。

在短租住房方面,北京市对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的短租住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首都功能核心区内禁止出租短租住房。其他城镇地区出租短租住房的,应当符合北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小区管理规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出租人应当与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短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在住宿人员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同时,北京市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北京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通过新增或者利用已有用地专门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实施。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1、 如果是有跟房东签订正规合同,在没有需要赔付的情况下,房东必须退还押金,不然租客可以利用租房合同维护自己的权利。2、如果押金是存放在这类第三方担保平台的,按照流程进行退房申请退回押金就可以。3、到房屋租赁办公室: 前提是房东的房源要在房屋租赁处备案。4、 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5、找居委会帮忙解决,如果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房东执意不退还押金的话,可以请居委会帮忙。6、找物业:一般物业会帮忙电话联系房东,调解这一问题。7、 报警,看警方怎么处理。8、如果以上调解都不行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法院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交多少税

 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后,可以使税务部门更好的统计相关的税务问题,现在你所需要知道的事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交多少税,我将在下文中告诉你,感谢你的阅读,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要交的税

 ①、房产税

 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其中对于将房屋出租个人居住的,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缓缴纳房产税;

 ②、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登记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对符合免交房产税的个人,也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营业税

 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④、城镇建设维护税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为依据,按使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税。缴纳人所在地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范围内,以及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内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其余的税率为1%;

 ⑤、 教育 费附加

 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

 ⑥、印花税

 应于签订合同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 租赁合同 所规定的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⑦、个人所得税

 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缴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扣除20%后的应缴纳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均按20%。

 房屋租赁的纳税申报流程

 一、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保险 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 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 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

 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四、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

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一、低价虚 广告 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 渠道 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二、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 委托书 、朋友的房产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 购房合同 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三、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四、认真签订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五、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六、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七、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下一页更多精彩?房屋租赁 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