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潭社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2.湖南湘潭公积金买首套2手房首付20%可以吗

3.湘潭公积金政策

4.湘潭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需要多久

5.申请湘潭公积金异地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湘潭社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湘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_湘潭社保公积金价格

住房公积金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

一、个人携带、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号”登入,则输入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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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公积金买首套2手房首付20%可以吗

一、湖南湘潭公积金买首套2手房首付20%可以吗

首套房指的是用户购买了,而且仅仅拥有的第一套的住房。根就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城市的居民在购买第一套住房的时候,需要按揭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利率的优惠的

这里哪些房子才真正算得上是首套房呢?首先:1.购房的主要用户在年龄上已经达到要求,必须是年满18周岁;20平方米或者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的住房,如果是90平方米还有以下的普通住房的话,是%的优惠的;3.想要购房的人,在当事者的名下没有自己单独的住房住房。不过这里是不包括当买的,而且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或者是通过继承遗产或者是住房。

在合肥,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情以申请额度达到房屋估价的70%的额度。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评估价套房屋市场价的价格是200万的时候,评估价在180万,这时候申请者最高是可以获得180万的70%的贷额度,其余的房款200万减去126万,得出来的74万就是作为首付的,利率会率的85%的情况下。

二、湖南公积金可以当首付吗?

有不少人还认为公积金的账户余额可以用于首付,实际上,公积金是不能用于首付的,只能等你办完之后,拿着首付凭证才能提现。如果直接用于首付是不行的!

三、公积金可以当房子首付吗?

公积金不可以当房子首付,如果用户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2、到所在单位,申请出具提取证明;3、携带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它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公积金余额可以当首付吗

公积金是不可以作首付的,需要自行缴纳。

公积金的用途: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

1、如果申请公积金来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开购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

1、如果申请公积金房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三、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不只限于职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这里需要以下两点:

1、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

2、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四、销户时可提取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1、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4、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领取失业保险金;

8、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农村集体土地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湘潭公积金政策

一、湘潭公积金条件

第四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翻建、大修私房资金不足的产权人(包括共有产权人)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

1、在湘潭按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继续正常交缴;

2、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或异地购房须产权过户后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建造(大修)自住房须具有整套报建手续(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施工预算;且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间不超过一年;

3、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费用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以此作为首期付款;

4、有良好信誉和稳定职业收入,并有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5、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6、有中心认可的财产抵押或质押,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7、同意选择本办法规定的偿还方式。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在其未还清本息之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单位后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壹年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湘潭公积金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最高10万元;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最高15万元。其额度加上支取住房公积金存款额不得超过所购、建新自住房价款的60%(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50%);购买二手房、大修自住房价款的50%(借款人夫妇单方含未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40%)。同时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或质物价值的80%。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比例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相应核减。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额度最高10万元。

第八条期限根据借款人及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最长期限20年;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九条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利率;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湘潭公积金流程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和证明:

(1)借款人夫妇和抵(质)押物所有人夫妇的及婚姻状况证明(未婚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契税完税凭证),或建造自住房的整套报建手续及施工预算;以及购买、自建、大修住房总价首期付款凭证;

(3)借款人申请前三个月家庭收入证明;

(4)抵(质)押物权证;

(5)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抵(质)押物情况,测定的风险度,并根据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进行审批;

3、借款人、中心、委托银行签署《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委托合同》,借款人办理抵(质)押物登记(止付)手续;

4、中心拨付资金,由委托银行转款至借款人提供的收款帐号。

湘潭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需要多久

申请住房公积金,从申请到放款一般需要1-3个月的时间。相对于商业住房,住房公积金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住房公积金流程:

1、职工提供办理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3、管理中心开出《住房公积金委托通知书》;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受委托银行发放。

公积金对象:

1、具有有效的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在其未还清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因为,住房公积金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应同意办理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风险所需要的。

公积金用途:

住房公积金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

申请湘潭公积金异地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湘潭公积金新政策出台,公积金异地面向全国,外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湘潭申请公积金买房或建设自住住房,可享受与当地职工相同优惠,那么,申请湘潭公积金异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湘潭公积金异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湘潭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无3个月以上(不含3个月)的欠缴记录;

3、申请人家庭成员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5、符合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湘潭公积金异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申请人需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资料相同。

申请职工可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管理部门咨询、领取《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相关证明。公积金中心经办人员核实情况,办理异地职工缴存户手续,就可以为申请职工办理。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的职工可享受与湘潭市职工相同期限、预期年化利率、额度等政策优惠,最高额度为50万元,这将有效满足全国异地缴存职工在湘潭的购房需求。